
公告日期:2021-10-2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复深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上海复深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深蓝”、“公司”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复深蓝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辅导机构,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与复深蓝签署辅导协议,并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完成辅导备案对复深蓝开展辅导。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
体情况,海通证券制定了详尽的辅导计划,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完成第一期辅导
工作并报送了进展报告,现将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的第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2021 年 6 月 16 日报送辅导工作进展报告时,复深蓝的辅导小组成员为黄晓
伟、曹刘、李尧、江国荣、黄程凯、张凌捷,其中黄晓伟担任辅导小组组长。本辅导期间,因工作安排调整原因,张凌捷不再担任辅导小组成员。上述人员调整后,复深蓝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变更为:黄晓伟、曹刘、李尧、江国荣、黄程凯,其中黄晓伟为辅导小组组长。
以上辅导人员均为海通证券正式员工,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相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上述人员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的期间为 2021 年 6 月 16 日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在本次辅导期内,
海通证券通过组织培训、现场核查、查阅资料、网络查询、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
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及规范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次辅导期间,海通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按照已制定的辅导机构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如下工作:以跟踪和落实前期辅导重点事项为主线,通过召开中介协调会、个别答疑、访谈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全面深入调查、了解辅导对象经营管理、公司治理、财务、业务等方面状况;进一步讨论公司须改进事项;进一步讨论确定公司未来募集资金使用事项;进一步完善辅导工作底稿;帮助辅导对象及时了解证券监管部门有关政策动向。
本期辅导工作的具体内容主要如下:
1、进一步尽职调查
随着尽职调查工作的持续深入,辅导小组通过网络核查、资料收集、数据分析等方式对公司包括历史沿革、经营管理、公司治理、财务会计、业务技术等方面开展进一步尽职调查,协助公司完善业务发展战略,募投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等事宜。
2、中介机构协调会
各中介机构与公司不定期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就公司上市相关事项进行沟通、讨论,提出解决方案并指导落实,协助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日常公司治理,使辅导对象符合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要求。
3、组织学习
海通证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组织培训,讨论、咨询、自学和答疑等多种形式展开学习交流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海通证券与接受辅导人员随时保持沟通,对辅导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以及接受辅导人员对相关问题的咨询,海通证券协调各中介机构,采取个别答疑、专题讨论等形式及时协助解决。
复深蓝积极配合辅导机构落实辅导计划,高度重视海通证券及其他中介机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本辅导期内计划执行情况良好。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前期辅导工作中,辅导小组梳理了辅导对象设立、股份制公司整体改制及其历次演变的合法性、有效性;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与机构的独立性与整体性的执行情况。公司已建立相对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严格遵照执行,但与上市公司标准相比仍需不断规范和完善。辅导工作小组持续督促公司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协助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复深蓝积极配合辅导机构落实辅导计划,执行情况良好。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本辅导期内,随着尽职调查工作的不断深入,辅导工作小组将在下一阶段辅导工作中持续、严格地按照上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行核查、梳理,及时发现问题、提供解决方案并敦促落实,以进一步提升公司运营及治理水平,从而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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