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1-21
关于上海复深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三期)
上海复深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复深蓝”)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复深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2021 年 10 月 13 日报送辅导工作进展报告时,复深蓝辅导小组成员为黄晓
伟、曹刘、李尧、江国荣、黄程凯,其中黄晓伟担任辅导小组组长。本辅导期间,江国荣已从海通证券离职,不再担任辅导小组成员,为确保辅导质量,海通证券另新增辅导工作小组人员冯国海。
冯国海,海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裁,金融学硕士,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曾负责或参与的保荐类项目主要有科汇股份(688681)科创板 IPO 项目、盛新锂能(002240)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盛屯矿业(600711)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等,执业记录良好。
本次人员变更后,复深蓝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变更为:黄晓伟、冯国海、曹刘、李尧、黄程凯,其中黄晓伟为辅导小组组长。
以上辅导人员均为海通证券正式员工,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相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上述人员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的期间为 2021 年 10 月 13 日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在本次辅导期内,
海通证券通过组织培训、现场核查、查阅资料、网络查询、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及规范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次辅导期间,海通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按照已制定的辅导机构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如下工作:以跟踪和落实前期辅导重点事项为主线,通过召开中介协调会、个别答疑、访谈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全面深入调查、了解辅导对象经营管理、公司治理、财务、业务等方面状况;进一步讨论公司须改进事项;进一步讨论确定公司未来募集资金使用事项;进一步完善辅导工作底稿;帮助辅导对象及时了解证券监管部门有关政策动向。
本期辅导工作的具体内容主要如下:
1、进一步尽职调查
随着尽职调查工作的持续深入,辅导小组通过网络核查、资料收集、数据分析等方式对公司包括历史沿革、经营管理、公司治理、财务会计、业务技术等方面开展进一步尽职调查,协助公司完善业务发展战略,募投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等事宜。
2、中介机构协调会
各中介机构与公司不定期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就公司上市相关事项进行沟通、讨论,提出解决方案并指导落实,协助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日常公司治理,使辅导对象符合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要求。
3、组织学习
海通证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组织培训,讨论、咨询、自学和答疑等多种形式展开学习交流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海通证券与接受辅导人员随时保持沟通,对辅导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以及接受辅导人员对相关问题的咨询,海通证券协调各中介机构,采取个别答疑、专题讨论等形式及时协助解决。
复深蓝积极配合辅导机构落实辅导计划,高度重视海通证券及其他中介机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本辅导期内计划执行情况良好。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期辅导期间内,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原主要项目人员崔白、夏俊彦因个人原因不再参与复深蓝首次公开发行项目,为确保工作质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另委派胡琪、董一平参与本项目。
本期辅导期间内,复深蓝综合考虑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及结合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时间安排不能满足公司要求的因素,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IPO 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委派李伟海、叶笃鹏参与本项目。
上述证券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在海通证券的协调下积极配合、参与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前期辅导工作中,辅导小组梳理了辅导对象设立、股份制公司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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