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17
公告编号:2024-008
证券代码:870049 证券简称:华翔控股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江苏华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6 月 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范友湖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其他高管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追认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琼发改能源〔2021〕489 号《关于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件指出海南省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4-008
资源丰富,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对落实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总体目标,优化我省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微网建设、转变城乡用能方式,助力海南清洁能源岛建设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十四五”期间,我省本着“统筹规划、依法合规,因地制宜、业主自愿,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的原则,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同时强调,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包括(一)户用光伏电站。(二)村级光伏电站。(三)固定建(构)筑物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四)复合型分布式光伏电站。鼓励多场景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推动政府投资新建建筑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按照“应建尽建”原则,必须在项目设计、概算、施工时,同步在屋顶安装光伏发电设施,基本实现屋顶光伏建筑一体化全覆盖,否则不予以审批。
结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依据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司决定在在海南省东方市、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分别设立全资子公司,负责所在地区的项目承接、项目建设等活动。该子公司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布局,提升公司竞争力,该子公司已经设立,现对此予以追认。
子公司 1、
名 称:东方新翔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友湖
纳税人识别号:91460106MADBRDAP16
核准日期:2024 年 02 月 20 日
注册地址: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园林西路南 60 号二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储能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对外承包工程;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工业工
公告编号:2024-008
程设计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数据处理服务;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软件开发;电线、电缆经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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