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5-15
公告编号:2017-015
证券代码:870051 证券简称:拓峰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拓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新增临时议案的公告
(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通知情况
浙江拓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
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17年4月25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2016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定于2017年5月15日下午13:00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
二、新增临时议案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5月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杭州自动化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00%)提议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杭州自动化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赤先生代 公告编号:2017-015
表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该临时议案。
临时提案内容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拓峰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和平支行申请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拟为其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此次担保的具体起始日期、责任承担等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详见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公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
三、董事会审查意见
经董事会审查,截止到2017年5月4日,公司控股股东杭州自
动化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6,00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55.00%),故其拥有作为提案人的资格;且提案的时间、提
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上述议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审议事项,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于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此之外,股东大会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
四、调整后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7-015
5、《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提议函》。
浙江拓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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