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2
公告编号:2019-008
证券代码:870051 证券简称:拓峰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拓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期不予行权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拓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期不予行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要
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17年4月13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案),将50名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列为激励对象,并授予202.00万股股票期权。2018年5月1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行权安排>的议案》,确定30名激励对象符合第一次行权的条件,共计可行权27.20万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467元/股。2018年6月21日,第一次行权期满,共有29名激励对象行权,行权股票期权总数达26.45万股股票期权。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案)的相关规定,第二个行
公告编号:2019-008
权期的行权条件为:2018年度公司业绩指标达到A或B方可行权,其中公司实现净利润1300万元时公司业绩指标为A,公司实现净利润1100万元时公司业绩指标为B。
二、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期不予行权的说明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9)【】号审计报告,2018年度公司净利润为4,143,063.88元,未达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案)》规定的公司业绩指标等级,不符合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故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期不予行权。
三、此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可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行权未能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员工、业务骨干和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一)《浙江拓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二)《浙江拓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案)》
(三)《浙江拓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四)《浙江拓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五)《浙江拓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行权的通知公告(更正后)》
(六)《浙江拓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行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8
浙江拓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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