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4-20 17:55:47 股吧网页版
拓峰科技: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20


证券代码:870051 证券简称:拓峰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拓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1 日下午 13: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0051 拓峰科技 2020 年 5 月 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游弋、赵依格律师。(七) 会议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七路 6 号南三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徐赤先生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情况。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易万先生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拓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04)和《浙江拓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05)。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审定的 2019 年财务报告编制了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对 2020 年的市场预测及经营策略,并结合公司 2019 年
度财务决算情况,同时考虑多种不确定性因素,编制了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拓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七)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八)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拓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0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九)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拓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十)审议《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