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2-28
公告编号:2024-019
证券代码:870053 证券简称:北方时代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情况
2024 年 1 月 15 日,北方时代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北方时代工程咨询中心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工程中心 ”)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北方时代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作为出让方,工程中心作为受让方,工程中心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受让转
让方持有的内蒙古北方时代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时代 ”;股票代码:
870053)13,068,167 股股份,占北方时代总股本的 21.06%。本次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完成后,
工程中心持有公司 29,225,367 股股份,占公众公司总股本的 47.10%。
上述股份变动事项已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详见公司 2024 年 1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拟发生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权益变动报告书(减持)》(公告编号:2024-014)、
《权益变动报告书(增持)》(公告编号:2024-015)、《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二、 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完成情况
2024 年 2 月 6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北方时代
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股转函【2024】235 号)。
2024 年 2 月 28 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本次股权转让的《证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份已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工程中心 16,157,200 26.04% 29,225,367 47.10%
北方时代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068,167 21.06% 0 0%
公告编号:2024-019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上述交易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则对后续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备查文件
1、《关于北方时代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
2、《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内蒙古北方时代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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