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15
公告编号:2024-055
证券代码:870053 证券简称:北方时代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基本情况
2024 年 6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蒙商银行
申请融资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申请办理最高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的融资业务,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利率为年利率 4.5%,贷款用途为用于流动资金周转,担保方式为应收账款质押,同时由法定代表人王凤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后期与银行磋商,现对公司提供担保方式进行变更,变更前为最高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的融资业务,担保方式为应收账款质押,同时由法定代表人王凤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变更后为拟向银行申请融资本金为 1000 万元的贷款,担保方式为由中城建新型建筑材料(赤峰)有限公司松山分公司的不动产进行抵押担保,同时由法定代表人王凤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贷款业务除担保方式变更以外,其他事项不变。
二、审议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拟向蒙商银行申请融资贷款变更担保方式》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为融资贷款提供担保,属于公司单方面受益的交易行为,可免于按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挂牌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免于按照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方式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方式变更有利于解决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问题,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对其他股东利益产生任何损害。
公告编号:2024-055
四、备查文件
《内蒙古北方时代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内蒙古北方时代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