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13
公告编号:2025-001
证券代码:870053 证券简称:北方时代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银行账户冻结的进展情况
内蒙古北方时代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了《关于
公司账户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其中涉及冻结基本户 940,000元。
公司于近期分别与赤峰市华晟筑路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晟筑路”)、红山区捷科建筑材料经销处(以下简称“捷科建筑”)签订了《调解协议》,并依约按期支付材料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基本户中冻结 940,000 元已经解除冻结。
二、银行新增冻结及进展情况
除了上述银行账户冻结的进展情况,公司发现基本户新增冻结 4,218,590元,经与银行核实后,新增冻结是因为公司与赤峰市嘉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恒建设”)建筑材料款合同纠纷,嘉恒建设向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目前公司已经与嘉恒建设达成《调解协议》,并按照《调解协议》支付款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基本户中冻结的 4,218,590 元已经解除冻结。
三、解除冻结账户信息
账户性质:基本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赤峰市新城支行
账号:149202162370
解除冻结金额:5,158,590 元
冻结金额:0 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5-001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本次公司银行账户冻结及解冻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及时对该事项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调解协议
2、解除保全申请书
3、网上银行截图
内蒙古北方时代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