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12 15:32:28 股吧网页版
北方时代:出售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12


证券代码:870053 证券简称:北方时代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内蒙古北方时代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内蒙古绘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绘通设计”)由内蒙古北方时代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时代”)投资设立,北方时代持有绘通设计股权 100%。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北方时代决定拟将其持有绘通设计的 67%股权(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内蒙古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通设计”),转让价款根据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为准,股权转让签订后,目标公司标的股权进行变更登记,交通设计享有标的公司 67%的股东权益。(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根据《重组办法》第四十条:“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资产净额为准。”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期 末 资 产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327,123,643.23 元,净资产总额为 115,054,139.63 元。期末资
产总额 50%为 163,561,821.61 元。

截至 2 月 28 日,绘通设计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998,280.90 元,净资产总额
为 996,655.10 元。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 0.31%,净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的 0.87%,未达到资产总额或净额的 50%,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出售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且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连续购买或出售同一或相关资产累计金额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因此本次出售行为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内蒙古北方时代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董事 7 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无需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拟出售资产》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出售资产的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内蒙古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3号(十九中东侧)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3号(十九中东侧)
注册资本:32,500 万元

主营业务:规划设计管理;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
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国土空
间规划编制;公路工程监理;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测绘服务;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法定代表人:刘洪波

控股股东: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