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8-22 17:41:47 股吧网页版
创易技研: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22

苏州创易技研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3 年 8 月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 - 3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4 -

第三章 股份 ...... - 4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4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5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6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 7 -

第一节 股东 ...... - 7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 9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 14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 15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 16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 19 -

第五章 董事会 ...... - 22 -

第一节 董事 ...... - 22 -

第二节 董事会 ...... - 25 -

第六章 监事会 ...... - 30 -

第一节 监事 ...... - 30 -

第二节 监事会 ...... - 30 -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 32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34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 34 -

第二节 利润分配 ...... - 35 -

第三节 内部审计 ...... - 36 -

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 36 -

第九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 36 -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 - 38 -

第一节 通知 ...... - 38 -

第二节 公告 ...... - 39 -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 39 -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 39 -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 40 -

第十二章 要约收购 ...... - 41 -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 ...... - 44 -

第十四章 附则 ...... - 44 -

苏州创易技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苏州创易技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信息披露》、《非上市
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并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系由截止到2016年3月31日苏州工业园区创易技研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共同
作为发起人,由苏州工业园区创易技研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形式发起设立,在江苏省工
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苏州创易技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uzhou Trophy Advance-tech Corp.,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扬清路 85 号,邮政编码:21512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360 万人民币。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
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
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