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4
公告编号:2025-020
证券代码:870061 证券简称:新能量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新能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涛持有的湖北图灵阳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北京曜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 75%股权。北京曜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是公司客户,项目名称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金额 8,346,260元。截止至今北京曜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将近 600 万,项目正在进行中,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 年 6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偶发性关联
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董事余涛、余翔、吴霞回避表决。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北京曜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街 55 号 2 幢四层 7-159 室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街 55 号 2 幢四层 7-159 室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主营业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法定代表人:孙占华
控股股东:湖北图灵阳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20
实际控制人:余涛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涛是湖北图灵阳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涛持有的湖北图灵阳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北京曜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 75%股权。北京曜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是公司客户,项目名称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金额 8,346,260元。截止至今北京曜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将近 600 万,项目正在进行中,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的目的为基于公司经营战略发展考虑。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交易是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发展的需要,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而进行的,不存在重大交易风险。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5-020
上述关联方的交易范围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公司日常经营正常需求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六、备查文件
《新能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新能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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