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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27 16:08:41 股吧网页版
恒信诺金: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恒信诺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回购股份之合法合规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27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恒信诺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回购股份之合法合规意见

江苏恒信诺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诺金”“公司”),证
券简称:恒信诺金,证券代码:870066,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起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主办券商”)作为恒信诺金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对本次恒信诺金要约回购股份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本合法合规意见。

一、本次要约回购股份符合《回购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一)公司股票挂牌时间已满 12 个月

恒信诺金股票于 2016年 12月 23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
公开转让,公司股票挂牌时间已满 12 个月,符合《回购实施细则》中第十一条“公司股票挂牌满 12 个月”的规定。

(二)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
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25,761,012.60元,应收账款 11,780,697.46元。假设按照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计算,即回购资金总额达到 9,954,000.00 元,公司资金可以满足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
司流动资产为 51,678,251.43 元,资产总额为 142,941,942.12 元,负债总额为51,411,550.22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91,530,391.90 元,资产负债率(合并)为 35.97%,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 2.17 元。本次

购资金总额达到 9,954,000.00 元,依据 2024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测算,回购
资金约占公司资产总额的6.96%、约占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88%、约占流动资产的 19.26%,回购完成后资产负债率预计为 38.66%,不存在资产负债率大幅提高的情形,因此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2023 年年度报告(经审计)、
2022 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公司 2024 年 1-6 月、2023 年度、2022 年度营
业收入分别为 37,513,280.62 元、75,334,220.59 元、73,827,986.19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1,953,699.34 元、25,891,053.60 元、39,088,286.90 元,公司营业收入相对平稳,经营情况良好,短期内无迫切的生产经营扩张需求,经营所需营运资金预计不会出现大幅波动的情况。若未来公司调整业务发展计划或者其他资金投入计划,公司流动资金存在一定压力时,公司将通过银行借款等融资方式确保正常经营。

综上所述,公司可用于回购的资金较为充足,且本次预计回购资金总额占公司流动资产、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资产总额的比重较低,回购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仍处于合理水平,偿债能力较强,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资产结构稳定,经营管理层、人员队伍稳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到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

综上,主办券商认为,实施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股份回购后公司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一条中“(二)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规定。

(三)回购方式符合规定

公司目前以集合竞价方式进行交易。本次要约回购价格为固定价格 2.37 元/股。公司拟采用要约回购方式面向公司所有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份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以现金方式支付要约回购股份的价款,符合《回购实施细则》中第三十九条“挂牌公司实施要约回购,应当公平对待公司所有股东”、第四
十一条“要约回购应当以固定价格实施”、第四十二条“挂牌公司应当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要约回购股份的价款”等相关规定。

(四)回购规模、回购价格、回购资金安排和回购实施期限安排符合规定
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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