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7
江苏恒信诺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6 年 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淮安恒信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淮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007863300868。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江苏恒信诺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HENGXIN NORKING TECHNOLOGY CO., LTD. 。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淮安市淮阴区向阳路 26 号。邮政编
码:22300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215.73 万元,等额划分
为 4215.73 万股。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
由董事会选举和更换。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
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
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
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
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节约资源,可持续发展;恒
久信誉,一诺千金。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热泵、热水器及其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热水供应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服务;洗浴服务;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设计与施工。 食品互联网销售;软件开发;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节能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直饮水设备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自动售货机销售; 机械设备租赁;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 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 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 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安防设备销售; 洗染服务;洗烫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 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
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
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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