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70070 证券简称:海融医药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南京海融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南京海融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对公司有关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海融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南京海融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审议<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 2023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系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该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与资质,其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能够谨慎勤勉,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公告编号:2024-011
三、《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2023 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与公开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募集资金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授权经营管理层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本次授权经营管理层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授权经营管理层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本次授权经营管理层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预计的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是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
公告编号:2024-011
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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