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公告编号:2026-033
证券代码:870070 证券简称:海融医药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南京海融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条款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南京海融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
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条款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南京海融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和《关于审议<南京海融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上述相关
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于 2021 年 9 月 9 日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1-030)、《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1-032)、《2021 年第一次职
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以及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披露
的《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二、员工持股计划变更的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6-033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阶段的规划需要,拟对《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中的部分条款进行变更。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1.《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变更情况
原第一章释义中:“IPO 指公司股票未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的行为”
变更为:“IPO 指公司股票未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的行为”
原第六章第二条第 2 点:“2、自愿限售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获得的合伙份额的锁定期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公司股票登记至合伙企业名下之日起至海融医药完成
IPO 后 36 个月期限届满之日止。若公司未能于 2027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IPO,
则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自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公司股票登记至合伙企业名下之日起至 72 个月期限届满之日。”
变更为:“2、自愿限售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获得的合伙份额的锁定期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公司股票登记至合伙企业名下之日起至海融医药完成
IPO 后 36 个月期限届满之日止。若公司未能于 2030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IPO,
则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自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公司股票登记至合伙企业
名下之日起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止。”
2.《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变更情况
原第二章第六条第(二)款第 2 点:“2、自愿限售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获得的合伙份额的锁定期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公司股票登记至合伙企业名下之日起至海融医药完成IPO(指公司股票未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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