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0-29
公告编号:2021-017
证券代码:870073 证券简称:力美照明 主办券商:华金证券
佛山市力美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任免基本情况
(一) 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张天生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至第二届董事会届
满,自 2021 年 10 月 28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 任命原因
原公司财务负责人檀娟丽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一职,檀娟丽女士仍继续在公司任职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事。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现任命张天生先生为公司的财务负责人。
公告编号:2021-017
(三) 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张天生,男,出生于 1976 年 11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
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1997 年 7 年-2017 年 3 月就职于大
同机械企业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华东机械有限公司、东莞明新塑胶五
金制品有限公司财务部,任会计、会计主任、财务经理、财务总监。
2017 年 9 月-2021 年 9 月就职于广东迅扬科技股份公司,任财务总
监。
二、 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 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任免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上述人员的任免为公司的正常人事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
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1-017
三、 备查文件
《佛山市力美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佛山市力美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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