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08
证券代码:870073 证券简称:力美照明 主办券商:华金证券
佛山市力美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无需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其他必要手续。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0073 力美照明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佛山市力美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为增加公司市场竞争力,保障公司经营目标和未来发展战略的实现,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增强综合竞争力,提升市场影响力,公司拟发行
股票不超过 200 万股(含 200 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6 元,预计募集资
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含人民币12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主
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认购对象为广东仁正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顺烨电子有限公司、嵊州市创益投资有限公司 3 人;本次发行由认购对象以现金方式进行认购。具体内容详见《佛山市力美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 2021-025)。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认购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
(三)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拟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为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规定,在本次定向发行认购结束后,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主办券商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以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四)审议《关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对在册股东优先认购权没有特殊规定,公司本次发行属于发行对象确定的发行,针对本次发行的股份,同意公司对在册股东不做优先认购安排。
公司将根据本次定向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详见《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4)。
(六)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具体制定和实施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具体方案,准备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的文件、材料;
2、授权董事会批准、签署与本次发行股票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协议及合同,并具体负责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工作备案及股东、股本结构变更登记工作;
3、授权董事会在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完成后,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4、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七)审议《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及募集资金的安全,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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