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24
公告编号:2023-020
证券代码:870073 证券简称:力美照明 主办券商:华金证券
佛山市力美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力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瑞昌市力美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300 万元。经营范围为:研发、销售照明产品以及配套器件,照明产品、蓄电池、太阳能及风能发电设备设计、研发、技术服务和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机械设备、金属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品)、五金交电、机电产品、电子产品、汽车摩托车配件、针纺织品、皮革及制品、塑料制品、纸制品、宠物用品、玩具、工艺品、花卉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因此,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23-020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上述对外投资相关的《江西力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瑞昌市力美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经济开发区智造小镇祥瑞园 6 号楼
主营业务:研发、销售照明产品以及配套器件,照明产品、蓄电池、太阳能及风能发电设备设计、研发、技术服务和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机械设备、金属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品)、五金交电、机电产品、电子产品、汽车摩托车配件、针纺织品、皮革及制品、塑料制品、纸制品、宠物用品、玩具、工艺品、花卉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资 出资比例或持股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实缴金额
金额 比例
江西力美照明 现金 300 万元 100% 300 万元
公告编号:2023-020
科技有限公司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投资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出资等出资方式。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签署对外投资协议。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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