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1-10
公告编号:2020-045
证券代码:870074 证券简称:正迅保险 主办券商:华金证券
正迅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0年 11 月 9 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王洋女士为公司其他职务,任职期限 3 年,自 2020 年 11 月 10 日起生效。上
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任命王洋女士为分管厦门分公司负责人,其任职资格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核准,自中国银保监会出具核准文件之日起生效。
本次会议召开 5 日前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 5 人,会议由杨柏生
主持。
本次任免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任免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 √否
(二)任命/免职原因
基于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运营管理之需要,公司拟对厦门分公司负责人进行变更。(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王洋,女,1987 年 02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 年 07 月毕业于
莆田学院,本科学历。2012 年 7 月至 2016 年 3 月就职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任业务经理;2016 年 4 月至 2020 年 2 月就职于保汇(厦门)股
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风控负责人;2020 年 3 月至 2020 年 8 月待业;2020 年 9
月至今就职于正迅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任厦门分公司负责人。
公告编号:2020-045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
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任免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厦门分公司负责人变更是因公司发展战略及运营管理需要,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均无重大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正迅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正迅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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