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70079 证券简称:广百展贸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广州市广百展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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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内容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本议案不涉及关联
事项,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州市广百展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州市广百展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州市广百展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董事会除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其细则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
名。
董事会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战略、提名、预算、薪酬与考核、审计与风险等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服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在《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和运作等由董事会制定的相关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确定。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股东会提案和有关
董事选举的规定,选举产生董事。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五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总经理报酬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六)审议批准一定金额以上的投资项目;审议200万元以上有本金保障条款的保本型理财。
(十七)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以及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5%以上且超过300万元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达到章程规定的应由股东会审议的交易金额,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批准成交金额合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含)以上的交易;
(十九)审议批准金额为500万元以上的非投资类建设工程项目;
(二十)审议批准内部监督管理、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决定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等重大事项,对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法律合规管理制度及其有效实施进行总体监控和评价;
(二十一)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章程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或经理层认为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其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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