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2-05
公告编号:2019-026
证券代码:870084 证券简称:福怡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南京福怡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纪律处分和
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南京福怡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 年 11 月 29 日
生效日期:2019 年 11 月 29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南京福怡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住所地:
江苏省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路红枫科技园 C1 栋 1-5 层。
姚斌,时任董事长,男,1969 年 2 月出生。
史维琴,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女,1978 年 6
公告编号:2019-026
月出生。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 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司未在 2019 年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
半年报,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 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 违规。 对于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 监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 简称《业务规则》)第 1.5 条的相关规 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如适用):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第 6.2 条、第 6.3 条及《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全国股转 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一)给予南京福怡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 并记入诚信档案;
(二)给予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姚斌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 诚信档案;
(三)对挂牌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史维琴采取出 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公告编号:2019-026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处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目前经营情况 正常。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处罚对公司财务方面无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 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对上述违规行为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相关业务规则及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 行各项规章制度,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方面工作,切实维护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关于给予南京福怡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 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2750 号)文件
公告编号:2019-026
南京福怡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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