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18
公告编号:2023-019
证券代码:870095 证券简称:伟泽股份 主办券商:粤开证券
北京伟泽测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伟泽测绘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伟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 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法律 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以 法规、部门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司治理规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 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
公告编号:2023-019
转公司”)的其他业务规则、管理制度 转公司”)的其他业务规则、管理制度
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名称:北京伟泽测绘股份 第三条 公司名称:北京伟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测绘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围为:许可项目:测绘服务。(依法须销售仪器仪表、专业设备。(依法须经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
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
仪器仪表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
备销售;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
子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因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需要,公司拟变更公司全称及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相应部分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全称变更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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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北京伟泽测绘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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