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26
公告编号:2023-021
证券代码:870102 证券简称:金晖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西金晖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邹建军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3]72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7 月 26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7 月 26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出具警示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邹建军 其他(股东)
股份的股东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短线交易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3-021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邹建军作为金晖股份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邹建军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至 6 月 19 日期间分 4 笔买入金晖股份 900 股,分 4 笔卖出金辉股份 59800
股,上述交易间隔时间为 6 个月内。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邹建军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规定,构成短线交易违规。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邹建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邹建军应当按照《证券法》《公司治理规则》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证券买卖行为,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股票交易。特此告诫邹建军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股转公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股转公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不涉及财务罚款,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3-021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对股转公司作出的自律监管措施高度重视,已向相关责任主体告知此事,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从上述问题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勤勉尽责,规范运作,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邹建军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3]72号)
江西金晖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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