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870102 证券简称:金晖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西金晖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根据 2022 年 11 月 30 日披露的《2022 年第一次股
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确定本次发行为确定对象的发行,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对象为疌泉(盐城)化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兴科鑫淼新能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价格为 6.00 元/股,本次发行股票不超过
8,333,666 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1,996.00 元。2022 年 12 月 21 日,公司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66)审议通过了本次股票发行方案。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全国股转公司”)报送了股票定向发行申请文件。经审查,全国股转公司认为公司报送的股票定向发行申请文件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的相
关要求,予以受理,并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向公司出具了《受理通知书》(编号:
DF20230131001)。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3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发的《关于对江西金晖
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3]195 号),核准通
过了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方案。2023 年 2 月 3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江西金晖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函的公告》。
2023 年 2 月 6 日,公司根据投资者认购协议签署情况披露了《江西金晖锂电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2023 年 2 月 17 日,公司根据投资者实际缴款
情况披露了《江西金晖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认购结果公告》,本次定向发行共发行股
票 8,333,666 股,发行价格 6.00 元/股,实际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 50,001,996.00 元,
通过在江西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该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进行存储和管理,专户账户账号为:192289226000111225,并与江西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募集资金管理》之第十三条“挂牌公司通过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使用募集资金的,应当遵守《定向发行规则》和本指引的规定,涉及审议程序或信息披露的,由挂牌公司按规定履行。”
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为全资子公司盐城金晖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全资子公司盐城金晖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在江苏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3209220231010000037460 专户并使用,但该专户未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 年 2 月 20 日,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2023]京会兴验字第 08000001 号《验资报告》,投资者全部为货币出资,该次募集资金用途为公司项目建设。
根据公司 2023 年 1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修订版)》,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为项目建设。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1 年 10 月 30 日召
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制定了《江西金晖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为完善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
型挂牌公司融资》的规定,2022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2 年
12 月 20 日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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