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5
证券代码:870111 证券简称:昂捷信息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昂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3 年 4 月 2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为充分保障深圳市昂捷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顺利实施,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密切结合,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发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昂捷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
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管理机构
公司董事会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办法规定的各项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和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五、考核指标管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3-2024 年两个会计年度,分两个考核期,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完成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公司各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如下:
考核期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考核期 公司 2023 年实现的营业收入不低于 7,700 万元,或净利润
不低于 1,000 万元。
第二个考核期 公司 2024 年实现的营业收入不低于 8,000 万元,或净利润
不低于 1,200 万元
注:公司层面绩效考核指标为考核期内经审计并公开披露的公司合并财务报告中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剔除本次股权激励涉及的股份支付影响金额)。(如有其他调整事项由董事会决定)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对于各次解除限售期,假定对应解除限售期应该解锁的股票数量为 M0,就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情况,应当分别按照以下达成率及对应的情形确定实际解除限售的数量 M1:
1、如果当期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中的一项目标达成率达到 100%及以上,则当期对应的激励股份全部解除限售,即 M1=M0;
2、如果当期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目标达成率均未达到 100%,但其中的一项目标达成率在 90%(含)至 100%(不含)之间,则当期对应的激励股份按实际目标达成率解除限售,其余部分回购注销。即 M1=M0×(公司该年度的实际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该解限售期对应的公司该
年度的业绩营业收入或净利润指标);
3、如果当期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目标达成率均低于 90%(不含),则所有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售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即 M1=0。
(二)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个人业绩考核,考核期与公司业绩指标对应的考核年度相同。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激励对象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个人解限售比例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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