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证券代码:870111 证券简称:昂捷信息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昂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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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1 月 2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昂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昂捷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对外投资的具体方式如下:
(一)出资与其他经济组织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合资、合作经营的控股、 参股公司。
(二)与境外公司、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开办合资、合作项目。
(三)股票、基金、债券、期货等短期投资及委托理财。
(四)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投资方式。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明晰对外投资的产权关系,确保投资的安全完整,实现保值增值。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原则
第四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第五条 对外投资的标准要求
公司对外投资必须具备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要求:
1、采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办法,增加市场前景好的产品品种,提高产品质量和产量,提高经济效益。
2、提高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人员水平,增加利润。
3、有利于公司的技术改造,能够做到投资少、见效快、效益大。
4、扩大公司知名度和产品在市场上的占有率。
5、扩大产品出口,增加外汇收入。
6、能够为公司增加收益的其他投资行为。
第三章 投资的决策及审批权限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
公司财务部为对外投资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进行效益评估,筹措资金,办理出资手续等。
第五条 下列对外投资事项(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六条 下列对外投资事项(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经董事会审议后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以下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5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500 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500 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500 万元。
除以上应当由股东会审议的对外投资事项之外,公司的其他对外投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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