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3
证券代码:870115 证券简称:先融期货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中电投先融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议事规则经公司 2026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电投先融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期货公
司监督管理办法》《中电投先融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强化中电投先融期货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监督作用,明确审计委 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组织机构、职责权限、议事 范围、运行机制及工作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
承担董事会监督日常工作,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咨询、 建议,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 履行职责。
第三条 委员会监督职责贯穿定战略、作决策、防
风险全过程各环节,强化对企业经营管理的事前、事中、 事后监督。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会主任)。
第五条 委员会主任人选、委员会人员组成及调整,
由董事长与有关董事协商后提出建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六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委员会日常工作支撑部门,
负责统筹协调委员会相关日常事务,组织委员会会议,确保委员会规范有效运作。
审计管理部门牵头,财务、风险、法律管理等部门
协同配合,作为委员会工作支持机构,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向委员会汇报相关工作;
(二)按照委员会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有关书面资料和信息;
(三)负责提供委员会会议材料;
(四)列席委员会会议、负责会议记录、协助起草委员会审议建议报告;
(五)反馈委员会提出的工作建议采纳情况;
(六)及时报告较大以上资产损失、质量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突发公共事件、重大经营风险事件等,并根据事件发展处置情况进行续报。
(七)按照委员会要求,配合党建、纪检、群团(工会办公室)等部门开展党内监督、职工民主监督、责任追究等重大监督事项会商研判,并进行数据和成果共享。
(八)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
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有);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挂牌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挂牌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委员会职权
第八条 委员会行使如下职权:
(一)检查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指导企业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和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并对相关制度体系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二)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董事会授权行使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
(三)检查企业财务,审核财务报告,审议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
(四)督导内部审计制度的制定及实施,审核年度审计计划和重点审计任务并在董事会批准后督促落实,研究重大审计结论和整改工作;
(五)监督评价内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成效,向董事会提出调整审计部门负责人、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其报酬的建议,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
(六)对内外部审计、国资监管、专项督察检查等发现问题的整改进行监督,推动成果运用;
督,当其行为损害企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资监管制度、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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