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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致科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2-26



公告编号:2018-023

证券代码:870116 证券简称:极致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深圳市极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2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12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亮明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公告编号:2018-023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四章第五十六条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 第四章第五十六条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20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各股东,临 大会召开20日前以专人送达、邮件、传真、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方式 电邮、书面、公告等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

通知各股东。 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专人送达、

邮件、传真、电邮、书面、公告等方式通知

各股东。

第十章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的通知以下 第十章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的通知以下

列形式发出: 列形式发出:

(一)以专人送出; (一)以专人送出;

(二)以邮件、传真、或电邮方式送出; (二)以邮件、传真、或电邮方式送出;

(三)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 (三)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包括书面、

公告等方式。

第十三章第一百九十五条 本章程自股东 第十三章第一百九十五条 本章程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份转让系统挂牌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银行贷款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2018年深圳市技术创新计划无息借款100万元,用于物业管理云平台的研发及产业化。本次无息借款拟由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同时该贷款拟由董事长吴亮明及其配偶许雪丹、董事王建军、监事会主席熊灿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极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市极致物通软件有限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

公告编号:2018-023

保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吴亮明、王建军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关联方湖南宇通极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代理销售服务,预计2019年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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