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15
公告编号:2021-007
证券代码:870119 证券简称:泰茂股份 主办券商:东方财富证券
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坏账核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坏账核销情况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长期挂账、催收无果的应收款项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共计30,000.00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30,000.00元。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单位名称 核销金额 所属公司 核销原因
南京市第二医院 30,000.00 泰茂时代 无法收回
合计 30,000.00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坏账核销,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的要求。本次坏账核销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次坏账核销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补充审议通过。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各位董事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1-007
认为本次坏账核销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规定的要求,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符合公司的财务实际情况,同时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不涉及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坏账核销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应收账款坏账的核销。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各位监事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的情况,认为本次坏账核销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规定的要求,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符合公司的财务实际情况,同时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不涉及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监事会认为该坏账核销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应收账款坏账的核销,同时建议经营管理层进一步完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加强应收账款风险的管理、控制。
六、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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