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1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开源证券作为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 2022年度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2 其他 其他与定期报告相关风险事项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 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茂科
技”或“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金额-5,140,517.31 元,未弥补亏损 5,140,517.31 元,公司实收股本 5,000,000.00 元,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2.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出具了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
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和信审字(2023)第 000717
号)。“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泰茂科技公司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
计净亏损 5,140,517.31 元,合并利润表 2022 年度净利润-1,673,908.02 元,
且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
可能导致对泰茂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并提交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针对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均就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出具了专项说明,同时公司监事会就董事会的说明发表了意见。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提示公司注意经营风险,若无法在之后的经营过程中改善经营业绩,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将持续严重恶化,可能出现持续经营风险。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未来的公司治理及经营情况,督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泰茂科技 2022 年年度报告》
2.《泰茂科技 2022 年审计报告》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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