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2-08
证券代码:870123 证券简称:安邦电气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无锡安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2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2 月 4 日,书面形式
5.会议主持人:陆正奇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
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需要,经与长城国瑞券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双方就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拟与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签署《无锡安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约定自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
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与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按照相关规定需要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无锡安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
的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需要,经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公司决定聘请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主办券商并进行持续督导,并拟与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约定自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
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
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授权的决议之日起至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现提议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无锡安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无锡安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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