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ST 合力新
NEEQ: 870125
河南合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
2025
重要提示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邓宏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润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润利保证年
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一)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我们提请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力新材近三年存在连续
亏损。2025 年度净利润为-4,304,721.45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为-
36,662,800.84 元,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虽然合力新材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 充分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合力新材的持 续经营能力。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合力新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 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强调事项段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七、或有事项所述,合力新材为河南 鑫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昌新”)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分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力新材料已按照担保额及代鑫昌新偿还款余额计提
预计负债,2024 年 1 月 10 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对鑫昌新的破产清算
申请,鑫昌新进入破产程序。2024 年 11 月 22 日河南鑫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
人发布关于《河南鑫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表决通过的公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三款的明确规定:“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 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故合力新材仍承担连带偿还
责任。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五、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
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本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之“五、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目 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 ......6
第二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7
第三节 重大事件 ...... 14
第四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 20
第五节 公司治理 ...... 23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27
附件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 84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如有)
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郑州市上街区工业路 131 号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股份公司、合力新材 指 河南合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指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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