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11-2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答复
《关于山东精科智能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的专题报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司《关于山东精科智能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主办券商”)作为山东精科智能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科传动”、“公司”)股票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主办券商,本着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会同公司、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落实。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山东精科智能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第二次反馈意见之专项核查说明》。现结合各有关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如无其他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释义一致。本反馈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仿宋(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回复的主要标题
宋体(不加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说明
楷体(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披露部分
1、请主办券商及申报会计师结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问答——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二)》对公司是否符合负面清单所列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核查程序
1、项目组查阅了《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2、项目组查阅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问答——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二)》核查企业无负面清单所属情形。
3、项目组通过查询公司章程及查阅互联网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司系统确定企业主营业务。
4、项目组通过询问律师及查阅互联网公开资料,检查公司是否在法律和政策相关影响持续经营的潜在风险。
5、项目组查阅“国家淘汰落后及过剩产能类产业”的相关文件,核查公司业务是否存在国家淘汰落后及过剩产能类产业。
6、项目组取得并查阅了公司的《审计报告》,查看了公司两年及一期的营业收入,了解公司目前财务的基本情况。
7、项目组查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同行业公司信息。
8、项目组选取行业公开市场数据、国内宏观数据。
(二)事实依据
1、《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问答——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二)》。
3、公司章程、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4、互联网公开信息。
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
《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工
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14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
(工信部产业〔2014〕148号)及相关公告文件。
6、《审计报告》、财务账套。
7、同行业《公开转让说明书》。
(三)分析过程
(1)公司是否属于科技创新类公司;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表》(GB/T4754-2011),公司所属行业为“C35专用设备制造业”大类下的“C3576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小类;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 制造业”中的“C35专用设备制造业”子行业。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C 制造业”中的“C3576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小类;根据《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12工业”中的“12101510建筑、农用机械与重型卡车”小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问答——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二)》,“科技创新类公司是指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营业务均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公司,包括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
主办券商查阅了发改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于2016年
7月5日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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