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8-21
公告编号:2017-013
证券代码:870127 证券简称:精科传动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山东精科智能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吴江为公司股东,吴江为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7年8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审
核确认股东为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吴江、吴海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因关联董事回避后,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公告编号:2017-013
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开
吴江 发区金马路739号6号 - -
楼4单元401
(二)关联关系
本公司股东吴江直接持有公司49.43%的股权,通过昌泰投资间
接持有公司3.13%的股权,合计持有公司52.56%的股权,系本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江为公司多次提供无息借款,累计达到9,141,000.00元。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以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关联方此次为公司提供无息借款,补充了公司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和持续发展。该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不会对公司其他股东造成不利影响。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有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山东精科智能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7-013
山东精科智能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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