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8-21
公告编号:2017-012
证券代码:870127 证券简称:精科传动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山东精科智能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关联交易公告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截止2017年6月30日,山东精科智能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江为公司多次提供无息借款的关联交易,未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 期初余额 借方发生额 贷方发生额 期末余额
拆入:
吴江 395,702.01 5,408,310.97 9,141,000.00 4,128,391.04
2017年8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审
核确认股东为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吴江、吴海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因关联董事回避后,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关联方为精科传动提供无息借款,未对精科传动的利益造成损害。
因董事会秘书等信息披露负责人员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批露细则(实行)》等规则的学习不够深入,造成公司未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及时进行审议和披露,亦未告知主办券商。
主办券商持续督导人员发现上述问题后,及时督导公司进行整改。现予以补充披露。详见精科传动:《关联交易公告(补发)》(公告编 公告编号:2017-012
号2017-013)。
公司将加大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于公司规章制度和监管制度的培训和学习,今后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实行)》的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我们对此次补充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山东精科智能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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