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4
证券代码:870139 证券简称: 麦浪电气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麦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拟修订 《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三十七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第三十七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四)审议公司单笔关联交易 (十四)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发 金额或者同类关联交易的连续十 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在 200 万元 经审计总资产 5%以上且超过
以上(含 200 万元)且占最近一 3000 万元的交易,或者占公司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含 5%)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
的关联交易; 交易(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
……………… 单纯减免公司债务的除外)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 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本
个人代为行使。 章程的规定范围内行使相关职
权,在决定对董事会进行授权时
应遵循“保证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合法权益、保证工作效率,使
公司经营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程序化”的原则,并就授权事项
予以明确具体。股东大会不得将
其法定职权授予董事会行使。
第三十八条 公司的重大交易行 第三十八条 公司的重大交易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二)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
(二)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 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 资产 5%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的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 交易,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金额在 2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 计总资产 30%以上的交易(提供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5%以上的关联交易,须经股东大 公司债务的除外)
会审议通过。 (三)公司重大交易(关联交易、
(三)公司重大交易(关联交易、 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 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须经股东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须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大会审议通过: ………………
……………… (四)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
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1.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的资产
负债率超过 70%;
2.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
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
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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