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3
证券代码:870142 证券简称:锐思爱特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北京锐思爱特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 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 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
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
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三十六条 持有公司 5%以上有 第三十六条 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 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
行质押、托管或者设定信托,或持有的 押、托管或者设定信托,或持有的股票股票被冻结、司法拍卖的,应当自该事 被冻结、司法拍卖的,应当自该事实发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发生纠纷的,可向公司所在
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八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第三十八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计划; 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的报酬事项; 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算方案、决算方案; 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作出决议; 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
事务所作出决议; 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三十九条规定 (十二)审议批准第三十九条规定
的担保事项; 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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