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9-05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温州正栩影视制作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财通证券作为温州正栩影视制作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公司治理 子公司违规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否
2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22 年 1 月 14 日, 温州正栩影视制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栩影
视”或“公司”)董事、总经理侯晨亮与温州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人民币
800 万贷款合同,贷款期限为:2022 年 1 月 14 日至 2023 年 1 月 14 日。同时,
正栩影视子公司上海正栩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正栩”)与温州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保证范围为侯晨亮项下债务最高额 960 万元本金以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额度有效
期自 2022 年 1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 月 11 日止。被担保人侯晨亮系公司董
事、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榕为夫妻关系。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追认子公司为关联方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孙榕、侯晨亮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故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正栩影视子公司上述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未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也未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相关事项未能及时予以披露。公司可能存在被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风险。如被担保人无法按期偿还上述借款,子公司存在为其上述债务承担违约清偿责任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关于公司上述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主办券商已督促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充分及时地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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