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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1-18 15:41:04 股吧网页版
ST正栩: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州正栩影视制作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1-18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温州正栩影视制作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财通证券作为温州正栩影视制作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2 其他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风险 否

3 其他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同业竞争承诺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主办券商通过查询企查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温州正栩影视制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正栩”或“公司”)子公司上海正栩影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正栩”)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进行了投资人(股权)变

更,投资人由温州正栩影视制作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304 万元,持股 95%,侯

晨亮认缴出资 16 万元,持股 5%,变更为孙榕认缴出资 208 万元,持股 65%,温

州金榕影视文化中心(有限合伙)认缴出资 57.6 万元,持股 18%,海南希瓦私

募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 38.4 万元,持股 12%,侯晨亮认缴出资 16 万

元,持股 5%。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

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ST 正栩 2021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104,229,501.92

元,上海正栩 2022 年 12 月份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87,758,093.56 元,

占比 84.20%,该交易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上述行为未告知主办券商,亦未履行重大资产重组的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ST 正栩的经营范围为: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

广播剧、电视剧(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 影视活动策划、艺人经纪代理服务(不含演出经纪)、教育信息咨询、国内各类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正栩的经营范围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企业形象策划,会展会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演出经纪(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ST 正栩与上海正栩的经营范围存在相同或相似的情况,形成同业竞争,上海正栩股权变更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榕违反了其于挂牌时签署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重大资产重组程序,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存在被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风险。

上述同业竞争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

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风险,并对公司规范经营和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已履行对挂牌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持续关注公司上述风险事项。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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