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23
公告编号:2019-017
证券代码:870152 证券简称:雨禾精纤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安徽雨禾精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关于对安徽雨禾精纤股份
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安徽雨禾精纤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自律监管部发[2019]监管 13 号)
收到日期:2019 年 7 月 23 日
生效日期:2019 年 7 月 22 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安徽雨禾精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雨禾精纤”或“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滁州市沙河镇焦巷路 6 号
冯立新,男,1967 年出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刘文娟,女,1971 年出生,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19-017
1、违规对外担保
雨禾精纤为关联方滁州市银田科技有限公司、冯立新等人多笔民间借贷事项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金额 2,230 万元。其中挂牌前担保金额合计 470 万元,挂牌
后 2017 年 5 月至 2018 年 8 月违规对外担保合计金额 1,760 万元。公司迟于 2018
年 12 月、2019 年 1 月追认审议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并补充披露。
2、重大诉讼未及时披露
2018 年 9 月至 10 月,雨禾精纤共有 9 起诉讼事项,合计涉诉金额 2,358.97
万元,其中单起最高诉讼金额 614.60 万元。公司迟于 2018 年 12 月、2019 年 1
月补充披露上述涉诉事项。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雨禾精纤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第 4.1.2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十六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冯立新,董事、实际控制人刘文娟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
第 1.4 条、第 1.5 条和第 4.1.4 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项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做出如下决定:
对雨禾精纤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冯立新、刘文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担保及诉讼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严重危害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9-017
目前公司流动资金十分紧张,公司面临重大债务清偿风险,上述担保及诉讼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按照《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安徽雨禾精纤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自律监管部发[2019]监管 1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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