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2
公告编号:2020-006
证券代码:870154 证券简称:伊发电力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江西伊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如是,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已出具审计报告:□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会计师进场较晚
公司原聘任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9 年受证监会处罚,相关团队离职,且因疫情因素影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周期无法满足公司要求(详见《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2020-002),公司重新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年报审计机构。
因临时更换审计机构,新任会计师承接业务时间较晚,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仅完成财务数据获取等工作,尚未开展现场实物盘点及询证等重要程序,会计师预期审计报告无法在预定时间完成。详见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西伊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报延期披露的专项意见》。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2020 年 5 月 30 日
(五) 应对措施
公告编号:2020-006
公司在符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尽快安排推进会计师现场审计工作,尽快完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
二、 风险提示
如未能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自 2020
年 5 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被暂停转让的风险;若未能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司预计可以在 2020 年 5 月 30 日前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将每 10 个交易日披露
年报审计与编制的进展情况,请投资者关注。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延期披露年度报告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孔莉
联系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工业园区 C 区(迎宾大道 722 号)
联系电话:0794-6328888
江西伊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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