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0
公告编号:2025-035
证券代码:870164 证券简称:虎巴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上海虎巴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1 月 10 日第四届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
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虎巴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虎巴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海虎巴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他人提供担保,不包括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自身债务和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告编号:2025-035
也不包括因其他方为公司提供担保而由公司为对方提供反担保。
第三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第四条 对外担保事项,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审议和披露。
第五条 担保事项如构成关联交易,除按本制度执行外,还应当符合《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三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
第六条 董事会应指定公司财务部门或其他部门为对外担保具体事项的经办部门(以下简称“经办部门”)。
第七条 公司应认真调查担保申请人和/或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掌握其的资信情况。经办部门应对担保申请人及反担保人提供的基本资料进行审核验证,分别对申请担保人及反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及担保事项的合法性、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经总经理同意后向董事会提出可否提供担保的书面报告。
第八条 董事会和股东会应认真审议分析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营运状况、信用情况,审慎作出决定。
第九条 经办部门和董事会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实施对外担保的风险进行评估,以作为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决策的依据。
第十条 除子公司外,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担保单位,公司不得为其提供担保:
(一)产权不明、改制尚未完成或成立不符合国家法律或国家产业政策的;
(二)提供虚假财务报表和其他资料;
(三)公司前次为其担保,发生债务逾期、拖欠利息等情况的;
(四)连续两年亏损的;
(五)经营状况已经恶化,信誉不良的;
(六)公司认为该担保可能存在其他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
第十一条应当由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担保事项,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35
第十二条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2/3 以上董事同意。
第十三条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无论金额大小,均应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均应当回避表决。
第十四条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其他对外担保,原则上应要求取得反担保,并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的实际反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性。公司对外担保未获得反担保的,应当在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时作特别风险提示。
第四章 对外担保合同的管理
第十五条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项目,应订立书面合同。担保合同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约定主债权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