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17
证券代码:870167 证券简称: 三佳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杭州信雅达三佳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 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三十八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第三十八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
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
本章程的规定范围内行使相关
职权,在决定对董事会进行授
权时应遵循“保证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合法权益、保证工作
效率,使公司经营管理规范
化、科学化、程序化”的原
则,并就授权事项予以明确具
体。股东大会不得将其法定职
权授予董事会行使。
第四十二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其他 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明确通知的地点。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
公司住所地或其他明确通知的地
点。
第四十六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 第四十六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 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公司董董事会秘书将予配合。董事会应 事会、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当予以配合,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第五十一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 第五十一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
括以下内容: 括以下内容:
…… ……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
东的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
间的间隔不得多于7 个交易
日,且应当晚于公告的披露时
间。股权登记日一旦确定,不
得变更。
第五十三条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第五十三条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应 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应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 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消。一旦出现延 明的提案不应取消。确需延期或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 者取消的,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 个工作日通 原召开日前至少2 个交易日公
知并说明原因。 告,并详细说明原因。
第六十九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会 第六十九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 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 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并
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 保证会议记录真实、准确、完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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