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24
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870170 证券简称:宇林德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大同宇林德石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 主要交易内容 预计 2025 年发生 (2024)年与关联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别 金额 方实际发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购 买 原 材
料、燃料和 加工服务、购买商 1,000,000.00 660,839.09 委外加工单位未正常发
动力、接受 品等 展生产经营。
劳务
出售产品、 加工服务、销售商 委外加工单位未正常发
商品、提供 品等 1,000,000.00 42,000.00 展生产经营。
劳务
委托关联方
销售产品、
商品
接受关联方
委托代为销
售其产品、
商品
其他
合计 - 2,000,000.00 702,839.09 -
(二) 基本情况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的经营管理需要,2025 年大同宇林德石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林德”、“公司”),拟与丰镇市天元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丰镇天元”)发生关联交易,详细情况如下:
公告编号:2025-010
1、预计 2025 年丰镇天元向宇林德提供加工服务、销售商品等,丰镇天元与宇林德发生业务往来不超过 100 万元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2、预计 2025 年宇林德向丰镇天元提供加工服务、销售商品等,丰镇天元与宇林德发生业务往来不超过 100 万元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二)关联关系
张志忠为公司董事,担任丰镇市天元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因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张志忠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相关要求,交易各方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参考可比市场价格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预计与丰镇市天元炭素有限责任公司的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关联方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自愿达成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因市场因素及其他不确定性因素影响下,公司将在上述议案预计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公告编号:2025-010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正常所需,对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 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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