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24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70170 证券简称:宇林德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大同宇林德石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5年 2 月 24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赤九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6,953,96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6.2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惠兵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2,1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1.8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志忠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2,1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1.8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袁慧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0,750,849 股,占公司股本的 10.4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赤义德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8,628,641 股,占公司股本的 8.4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告编号:2025-01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提名赤九林、张惠兵、张志忠、袁慧斌、赤义德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和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对公司生产和经营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大同宇林德石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大同宇林德石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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