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公告编号:2026-009
证券代码:870170 证券简称:宇林德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大同宇林德石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大同宇林德石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林德”或“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并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大同宇林德石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大同宇林德石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 [2024]2780号),该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2024年定向发行股票4,56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 11,400,000.00元。
2025年01月08日,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次认购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名国成验字[2025]0003号),对公司上述股票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2025年01月16日,公司披露《股票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公告》,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2025年01月22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公司在验资完成且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及新增股票完成登记之前,未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严格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进行专户管理使用。
公告编号:2026-009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就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将严格按照规定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2024年12月02日,公司与主办券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1,400,000.00元,其中现金认购7,900,000.00元,债权认购3,500,000.00元,可使用的募集资金为7,900,000.00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具体明细见下表:
项目 金额(元)
一、年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7,900,000.00
加:本年度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741.52
二、本年度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7,900, 741.5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7,900, 741.52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7,900, 741.52
四、年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0.00
2025年5月13日,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与主办券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或使用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
《大同宇林德石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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