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9
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870171 证券简称:宏鼎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浙江宏鼎汽摩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已出具审计报告:□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
√其他
浙江宏鼎汽摩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因战略发展、经营管理的调整,为提高经营决策和管理效率,降低经营管理成本,经谨慎研究决定,拟申请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8 日、2024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向全国股转系统提交了终止挂牌的申请材料。
经审查全国股转系统作出了同意受理的决定,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向公司出具了编
号为 ZZGP2024040017 的《受理通知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2024 年 6 月 30 日
(五) 应对措施
公告编号:2024-015
由于终止挂牌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依据全国股转系统受理进展情况,积极推进相关事项和相应公告。
二、 风险提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全国股转系统受理公司主动终止挂牌后,因不符合主动终止挂牌条件被驳回申请或主动撤回申请,则公司存在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
若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期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在法定期限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马廷国
电话:13566325548
浙江宏鼎汽摩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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