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12
公告编号:2023-029
证券代码:870182 证券简称:春晗环境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春晗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春晗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收到
绍兴市人民政府于 2023 年 9 月 6 日签发的绍政复〔2023〕21 号《绍兴市人民政
府行政复议决定书》。
有关行政处罚的详细情况,本公司已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名称《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二、行政复议决定书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 1 目、第 3 目,决定如下:
一、撤销被申请人嵊州市人民政府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作出《嵊州市人民政
府关于同意上报<嵊州市艇湖城市公园 8 号景观桥局部垮塌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嵊政批〔2022〕5 号 ) 涉及申请人城建公司、邱建华、春晗公司内容的行为;
二、责令被申请人嵊州市人民政府重新作出处理。
申请人如不服本行政复议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23-029
《绍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绍政复〔2023〕21 号)
春晗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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