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13
证券代码:870182 证券简称:春晗环境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春晗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因经营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全资子公司义乌新天地美丽乡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拟与元泱(北京)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海南丽巽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智慧顺得宏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景智汇策划设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参股公司原旅(北京)旅游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部门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人民币。子公司义乌新天地美丽乡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4,500.00 万元,其中 258.6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4,241.4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持股比例为 25.86%。元泱(北京)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3,000.00 万元,其中 431.1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568.9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持股比例为 43.11%。海南丽巽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3,000.00 万元,其中 172.4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827.6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持股比例为 17.24%。北京智慧顺得宏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1,500.00 万元,其中 86.2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413.8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持股比例为 8.62%。武汉景智汇策划设计有
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900.00 万元,其中 51.7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848.30 万
元计入资本公积,持股比例为 5.17%。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总资产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资产总额为
492,512,577.56 元,,净资产总额为 115,629,417.09 元。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总额为 4,5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总资产的比例为 9.14%,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 38.92%,未达到上述标准,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3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
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
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元泱(北京)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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